《命若朝霜:红楼梦中的法律、社会和女性》简要读书笔记

读这本书,最大的感受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:

男与女的不平等

女儿很难继承父亲的遗产。

家里父亲去世,要是没有儿子,只有女儿,就有八竿子打不着的堂侄、乃至是同姓人,拥过来争当死者的儿子。

林黛玉从林家很难继承到财产。

妻子很难继承丈夫的遗产。家里丈夫一死,族人逼寡妇改嫁、趁机把丈夫的田产房屋作为族内公产一并吞并瓜分。

尤老安人只能带着自己两个继女艰难度日。

家长与家庭成员不平等

凡子孙殴祖父母、父母,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、父母者,皆斩。家长殴打子孙之妇,如果不构成残疾则无法律责任,致死才判杖一百徒刑三年。

贾珍扒灰,有恃无恐。

主仆之间不平等

仆人奸主妇者斩立决,主人奸仆人妻者罚俸三月。

干名犯义罪:奴婢告家长本身就是犯罪行为,即便所告罪名被查实了,他们也要被处杖刑一百徒刑三年,诬告者会判绞刑。

贾琏和鲍二家的偷情,事情败露。鲍二家的只有自杀一条路。

妻妾不平等

凡以妻为妾者,杖一百。妻在以妾为妻者,杖九十,并改正。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,(后娶之妻)离异(归宗)。

尤二姐落到王熙凤手里,毫无还手之力。

良贱不平等

甄英莲本也是好人家的小姐,被人贩子拐卖,变成了可买卖的贱民。落到薛家,被夏金桂折磨至死。

这些不平等并不简单是社会风俗,而是写在法条里的。是把儒家的纲常礼教落实到纸面上的。条文已是冷酷,在现实司法实务中更是斑斑血泪。

《命若朝霜》这本书引了许多实际的案例,看了之后真觉得古代妇女真不容易。

在这套法律体系下,上位者对下位者有绝对的支配权,下位者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。从表面上看上位者(贾赦、贾珍之流)可以毫无顾忌地享受一切。表面上是很自在的。

可惜也是不安全的。因为这层层叠叠,所有人都不平等的社会中,总有一个凌驾于所有人之上的人——皇帝。

而在皇帝面前,贾赦、贾珍这些在家里面称王称霸的大老爷,也不过是随时可以用抄家这样的法律武器,光明正大除掉的累赘罢了。

由于曹雪芹写到80回戛然而止,读者们期待的那场籍没入官大戏迟迟没有上演。评论家们都说,王夫人抄检大观园,就是这场抄家戏的彩排。而真正抄家的时候,估计终有金玉之质的太太小姐,像晴雯一样被逼自杀。

之前大家族内的长幼、尊卑、良贱、妻妾、主奴这样精巧细致的结构,会像珍珠塔一样被皇权压扁砸碎。到时候,王夫人、王熙凤,也会落到晴雯一样的下场,被作为罪人妻女发卖。

法律制度规定上人与人是不平等的。下等人的生活难以忍受。上等人变成下等人的命运尤为可怖。没有人有什么安全感。这导致上等人只能日日夜夜盘算如何保住自己的地位。比如王熙凤整治下人。

下等人就得想方设法捞取足够的油水。比如贾芸和小红。

而女性在这个家族中能分配的资源有限,斗起来就更为剧烈。比如赵姨娘传播传染病、怒打小演员。可说句实话,要是温柔可亲,那就得走尤二姐的绝路了。

温柔也罢、泼辣也好。是主子还是奴才,再宅斗来宅斗去,女性总是被侮辱的、被牺牲的、被损害的、被污蔑的。

可往往舍弃一切才有转机、被逼到绝路却有新的希望。

刘三是疍家女,又是寡妇,通过在香港洋面上,一船一船批发日用品给货轮海员,抚养三个孩子长大成人,培养了霍英东。

袁雪芬出身女伶,年轻时看自己的好友被戏院老板逼死,而无能为力。十五年一步一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,最后逼张春帆抬棺,给筱丹桂报仇。

汤蒂因原名招娣,是小市民家庭不被关心的长女,硬是从站柜台做起,拒绝做文具店老板的妾,独立创办英雄钢笔。

一户一户的外嫁女不断发起诉讼、女性人大代表卓有成效的工作,得以推动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,保障农村女性在土地方面的权益。在这场斗争中,邯郸的三姐妹为了保护自己的耕地权,付出了生命。

人与人的不平等估计会持久地延续下去,身分的高低贵贱是儒家文化的核心,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命脉。

但起码男与女不会继续成为不平等的由头。因为女性已经掌握了一些法律的武器,来改变如朝霜一般的命运。

也希望人与人在法律面前稍微平等一点,大家能或多或少地免于恐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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