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艾希曼在耶路撒冷》读后感

我读了这本书的部分章节,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人们面对暴政的勇气。

一种是捍卫自身权利的勇气。如此重要的一次审判,肇因却是一场不合法的跨国绑架案。以色列特工冒着被阿根廷警方拘捕的风险,绑架了艾希曼。守着这个可能引起国际争端的祸首八天,才算等到回国的班机。据阿伦特之见,虽然由以色列审判艾希曼无可厚非,但可能由国际法庭审判更为合理。甚至阿伦特异想天开地提出派人在阿根廷谋杀艾希曼,然后让杀手作为被告接受一场审判,从而把艾希曼的罪行公之于众。这虽然有道理,但毕竟不现实。只有让艾希曼被关在防弹玻璃后面一年、接受上百人的当面控诉,才能把纳粹屠杀犹太人的罪行清晰地记录下来。这样做,除了惩治巨恶外、更能昭告世人,犹太人不再是普鲁斯特、卡夫卡那样病病歪歪、多愁善感的知识分子,而是摩西、是大卫、是伸冤在我、我必报应。

第二种是捍卫自身尊严的勇气。阿伦特罗列了欧洲各国对于纳粹屠杀犹太人的反应。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丹麦。丹麦政府对于犹太难民始终保持排斥乃至厌恶的态度,迟迟不为他们签发工作许可。可丹麦政府又抗拒纳粹在自己国土上捕杀犹太人。当艾希曼这伙恶匪开始施展他们惯用的伎俩、要求每一名在丹麦的犹太佩戴六芒星标志时,丹麦政府的答复是第一个佩戴这一标志的将是丹麦国王。纳粹组织了搜捕队去抓捕犹太人、却连破门而入也不行——因为丹麦警察会来干预。在丹麦政府的默许和人民的帮助下,绝大多数滞留在丹麦的犹太人得以逃出生天。“我其实也不喜欢犹太人,但不能允许有人在我的国土上胡作非为”——这种尊严着实让我敬佩。

第三种是捍卫自身道德的勇气。

我觉得艾希曼的犯罪动机并不需要创造一个“平庸之恶”的概念来描述,完全可以用趋利避害来描述。作为一名官僚,他渴望升迁、更大的权力、舒适的生活。他作为一名“犹太问题专家”,最擅长哄骗、串通各地的犹太长老,像赶羊人一样给头羊戴上漂亮的铃铛、毫不费力地羊群带入屠宰场。如果他把差事办得妥帖,他可以远离战火、舒舒服服;如果他办事不利,很可能被派往战场、死于前线。这就是为什么1945年初希姆莱已经下令停止屠杀犹太人,而艾希曼依然坚持要继续屠杀。

他与阿伦特不同,他是暴政机器的一员,他深谙机器运转之道:一方面“竖着进来、横着出去”,成员不能脱离机器;可另一方面,如果某个人、某群人对暴政机器没有利用价值了,机器也会毫不犹豫地把他(他们)抛弃——冲锋队的头子罗姆就是前车之鉴。因此他也紧紧依附住机器,宁愿干尽坏事、也绝不能无事可做。阿伦特明白暴政机器对于被迫害者多残酷,但可能因为她没有在纳粹德国生活过较长一段时间,所以她不明白其实暴政机器对于统治用的工具同样残酷。

可就在这样一台机器面前,还是有德国士兵愿意牺牲性命放走犹太人;还是有新教牧师大声疾呼,宁愿陪犹太人赴死——这是真正的勇士。

可是拥有第三种勇气的人毕竟稀少,因为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。假如单纯鼓吹“不可杀人、不要作恶”的道德律令,很可能变为伪善而无用的说教。我想,人们可以从爱护自己的权利、爱护自己的尊严、爱护自己的自由做起,不要因为点滴利诱而沦为暴政的奴隶甚至是爪牙。暴政也是由一群平凡的恶人构成,并非无法战胜的魔鬼。就算是艾希曼精挑细选的手下、穷凶极恶的特派代表,也往往会被丹麦人、法国人、意大利人“同化”,懒洋洋拖延办事。

人们应尽力抵制暴政,不要让它由于人们的漠视、恐惧而成长为力大无穷的魔鬼,将更多人卷进来成为它的祭品。因为“你可以一段时间欺骗所有人、也可以永远欺骗一部分人,但终究不能永远欺骗所有人”。一旦谎言大白于天下,审判终将到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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