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美国宪政历程》推荐词

受4月两位书友推荐《九人:美国最高法院风云》的启发,5月我读了《美国宪政历程: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》。本书作者任东来先生挑选了从1803年到2002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的25个案件,详细讲述了每个案件的历史背景、宪法争议点、审理过程和深远的影响。

这些案子涉及到如下宏大命题:废除奴隶制、废除种族隔离、保障言论自由、保障公民权、政教分离、反垄断、保障财产权……这些宏大的命题最终因以一个一个具体而微的判决得到定论。读完本书,我感到“美国的政治问题终将演化为司法问题”这个命题的深刻和正确。

本书的主角自然是以约翰·马歇尔、沃伦、霍尔斯等睿智的首席大法官。他们的判决,使美国公民信仰法律,愿意在司法体系下解决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争端。但最令我感动的,却是那些案件的当事人和民权组织。他们通过一轮一轮上诉,把案子上诉联邦最高法院,用自己的时间、精力和大量的金钱来推动司法的进步、引发时代的变革。

这些案件的当事人有的是为了人身自由:例如身陷囹圄,用铅笔写申诉书,主张自身在刑事案件中受到司法援助权利的盗窃嫌疑人。有的是为了平等:例如因自己的女儿被迫上种族隔离学校而愤然上诉的黑人牧师。有的是为了追求幸福:例如因州法律而不得堕胎、主张隐私权的女性。甚至有人仅仅为了某种信念:例如不愿意自己的儿女参加祷告、背诵《效忠誓词》。甚至有人是在滥用权利、挑战底线:例如当众焚毁美国国旗。这些当事人都是小人物,只是在厚厚的法律卷宗中留下了姓名;可他们又凭借自己的毅力和决心、用自己的力量,为美国宪政的成熟和发展做了自己的贡献。

智叟适应世界、所以活得舒心;愚公活得艰辛,但他们改变了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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