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你一定喜爱的极简欧洲史》是澳大利亚大学老师John Hirst先生撰写的一本欧洲历史短课程讲义。全书分为两编八章、一个插曲和一个附录。本书讲述了从希腊城邦时代开始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灭亡为止的欧洲历史。全书结束于工业文明的萌芽。
本书的核心论题是“欧洲,为什么总是抢第一”。即欧洲为什么能从15世纪率先进入现代化进程,成为世界现代社会的典范和核心。作者认为这是出于如下两个原因:一是私有财产不可侵犯,无法形成大一统的局面。“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属于国王”,这是欧洲自由繁荣的基石。二是权力分散,思想来源多元。始终有“异端”的新思想不断带来创新。
本书分为两个部分:第一编是文化思想史的演进。本书从欧洲文明的三个起源讲起:希腊罗马文化、基督教教义和日耳曼文化的彼此融合、相互改造讲起。初步叙述他们是如何经历罗马帝国兴衰、漫长的中世纪和宗教改革,逐步发展出民族主义和浪漫主义,理性主义和科学进步两大思想潮流的。
第二编是专题性质的。主要讲述了历次的民族入侵、融合和分化,军事制度的演变,英国光荣革命和法国大革命,政权与教权的关系,语言的分化和民族意识的产生,农耕生产力的不断发展。
阅读本书,我有下面三点主要的印象:
首先是本书极为乐观开通,和《世界小史》(A Little History of the World)的那种悲天悯人的气质完全不同。本书肯定了中世纪教会在保留希腊罗马文化,并由奥古斯丁和阿奎那等人用它丰富了基督教文明。本书赞扬了中世纪的骑士阶层——尊重妇女之类的。而且既然将思想的演变和发展放在首位,那以前让我看来极为极为恐怖的事情,诸如“三十年战争”、“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”、“七年战争”不过是历史前进的必要阵痛。而且毫无疑问,到了1806年前后,欧洲统治世界已经是历史的必然了,前途可谓一片光明。
于是我想,小的时候我学《孟子》: 卒然问曰:’天下恶乎定?’ 吾对曰:’定于一。”孰能一之?’ 对曰:’不嗜杀人者能一之。’.后半句马上被秦始皇证伪了。可前半句在我们中国这里百试百灵。为什么天下不能定于《威斯特伐利亚》条约呢?为什么中国土地广阔、环境多样、人口众多,为什么没能形成地方自治—联邦国家这样的架构呢?
第二是剪裁史事、有略有详。作者在前言里就说,“英国光荣革命、法国大革命这些事较为重要,三国瓜分波兰就不够重要”。我想秉持着一定的史观,来剪裁史料是完全应当的。但是既然讲求多元,那么欧洲不仅仅是希腊、罗马、意大利、英国、法国的欧洲,它同样是德奥和俄罗斯的欧洲。比如在本书中英国是毫无疑问的主角,法国是第二小提琴,做陪衬、当反面案例的。在英国是和平的光荣革命、在法国是走向集权的法国大革命(第一个“法西斯”);在英国是经过圈地运动之后,迅速上升的农业生产力(英国农民为什么这么富),在法国则是凭借高关税压榨澳大利亚农民的低效率法国小农经济(法国农民为什么这么跩)。经过对比,英国式的发展是平和、理性、渐进的,而法国是从理性走向癫狂。用句不贴切的话说,就是“要从理想主义走向经验主义”。至于说德奥俄三家,连瓜分波兰都并不重要,在这部书中自然很难有地位。
我觉得欧洲文明自然是极为可敬的,像陈乐民先生的《欧洲文明十五讲》、钱乘旦先生在《西方那块土》中已经说得非常清楚细致了。而英国文明更是此间翘楚。它是在意大利、荷兰的文明曙光先后被扑灭,通过三四百年征战确立的。这样的历史背景和文化传统,真让人难以望其项背。如果我们只有“**不能乱”、“**人是要管的”,怎样慢慢扭过去?以前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,可上层建筑也在利用经济基础。新的生产力和科技却转变为维护传统的力量——比如大量的监控——这应该如何处理?
第三是英式短课程的极大优点。英式教育是讲求培养精英的。我读过一篇散文,讲英国老师带领小学生去超市,寻味哪些制品是用小麦制作的?自然不同的学生能从这次教学活动中获得不同层次的知识。领悟力高的,能学得远超常人,领悟力低的就很难一窥堂奥了。
我觉得这本书也有这个意思。比起陈衡哲教授的《西洋史》和其他欧洲史,这本书为了突出叙事的专题性质,内容编排也并不按时间顺序。为了能够突出作者的叙事意图,材料也进行了很好的梳理,但同一段史实往往会在多处叙事。比如法国大革命中,废除贵族的特权—分配土地形成小自耕农——普遍征兵制—权力集中,这其实是一体的。宗教改革——民族意识的勃兴——民族语言文字的兴起,也是有极大关联的。
所以读者如果想成为Hirst教授的私淑弟子,那就不是看这本短讲义就完事的了。首先得有阅读清单。这种一学期的短课程,四五十万单词的书目是要精度、泛读、挑选读下来的。二是要参加研讨班。得和同学讨论、得向老师请教。三是得写课程论文,就是观点、文体都站得住那种。看上去是极短欧洲史,但实际上要下心力去好好学、才能有长进。单纯像中式那种一本厚厚的讲义、看完了就背,划重点、参加一个闭卷考试得高分,那样就走错路了。
第四是启发思考。本书中有两个例子。第一是就“苏格拉底之死”,这是欧洲历史中常见的动人篇章。历代文人对这件事做了极为深邃的思考。个人意志、少数人的权利、多数人的暴政——但作者却轻轻笔锋一转,指出,检察官所提出的“苏格拉底毒害青年”,也是有真凭据的。第二是对比《旧约·创世纪》作为神创论不被接受和澳大利亚土著关于泉水形成的传说被作为“民族文化”所珍视加以对比,来说明理性主义的可贵。那么,其实欧洲历史里来反诘作者观点的史实也是存在的,读者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学习和思考来获得更大的收获。
一点个人的感想是,我已经34岁了,不能再读这些“鬼打架”的书了。看看Excel、Access操作,练练市政工程造价都比这个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