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到本书第十二章,我觉得和平是异常珍贵的财富。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自1924年彻底崩溃后,阿拉伯世界就从受压迫的(鲁迅先生所谓的“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”),转向了无宁日的时代(“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”)。
对和平的威胁,首先来自于军事强人。伊拉克的萨达姆、叙利亚的老阿萨德,都将武力镇压国内反对派、侵略邻国作为维护自身统治的手段。他们高举民族大旗,心里其实只想着自己的权位。
对和平的威胁,来源于党同伐异。阿拉伯人生活在西亚和北非,传统上的谋生方式就有农业、游牧和商业等多种。自然环境多种多样,有肥沃的河谷、有贫瘠的山地、有便利的海滨、也有点点的绿洲。而自探明石油后,石油财富使得无油国和富油国之间有了更大的差距。而始终没有产生大规模生产、大规模消费的工业化社会,使得同一社会内的人群经济地位差异大。他们只能披上“民族”、“宗教”等等的外衣,互相屠杀,彼此争夺。
对和平的威胁,来源于外部的侵略。以色列可以时快时慢地用各种办法向外扩张。
我想,阿拉伯人中一定有远见卓识之士,肯定比我想得更透彻,也一定想过总体的解决办法,我就毋庸置喙了。我只是想,假如我是一个埃及人、一个伊拉克人或者一个叙利亚人,家里6个孩子的老四,除了乘上快艇往意大利逃命、我应该做些什么。
我觉得要想助力于和平,不要受他人的煽动和蛊惑。阿拉伯民族是有着光辉历史的民族。但先辈的伟大是一种需要继承的精神,而绝不应该成为思想上的一种包袱。比如在九世纪到十一世纪,先辈们敢于乘长风下印度洋,敢于翻越高加索山脉进入伏尔加河流域去做生意。正是思想的开放、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和社会文明的进步。而这一点点踏实的努力,比起看似快意恩仇、实则于事无补的行动强得多。
我觉得要想助力于和平,要善于妥协和退让。比如本书中提到的纳赛尔和萨达特两位政治家,我觉得他们都是极为精明的人,完全明白“军事是政治的延续”这句话。但纳赛尔最后被他自己制造的幻想搞晕了,造成了第三次中东战争中的惨败。萨达特在赎罪日战争中就搞得很明白。他深刻地理解“能战方能和,欲和先需战”的道理。他也通过大胆的举动,为埃及赢得了三十年的和平。但埃及和阿拉伯其他区域的民众崇敬纳赛尔、轻视萨达特。纳赛尔去世的时候,各地的人源源不断前往哀悼,而萨达特去世的时候,大家轻蔑地称他为“法老”。
我想乞灵于过往、乞灵于救世主、乞灵于滔滔不绝的雄辩,都不如做一点点维持于和平的努力。比如本书开篇就是阿拉伯之春的导火索——突尼斯人民起义。其实独裁者坐着飞机、夹着尾巴跑走的之后,往往才是对人民最大的挑战的开始。突尼斯面临着制宪危机、几乎陷入内战。而正是突尼斯的普通民众借由商会、工会、人权组织、律师协会这四个平台,形成了突尼斯全国对话机构(四方对话集团),制定了各个政党的基本准则、形成了对话机制,推动了三届政府的和平更迭和宪法的通过。终于在内战的边缘走向了和平。
当然,前路未必平静,但是能坚持一年的和平,可能就能孕育一个新生命;能坚持六年的和平,一个小孩就能独立;能坚持十二年的和平,他就能识字;能坚持十八年的和平,他就能够成为一个英俊的青年。这,难道不比一部经典、一个理念、一个口号、一个妄想更值得珍惜吗。